小弟前天在台北市民大道上出了車禍
車禍狀況沒有很嚴重 主要幾乎都是車子受損
地點靠近市民大道大安路口全家 (馬路上)
小弟在凌晨3點多時
騎在市民大道外車道上靠路邊行駛往新莊路上回家 接近市民大道大安路口前看到前面紅燈車速自然放慢30左右滑行準備停紅燈 此時前方有一輛計程車停到"道路中央沒有打方向燈&警示燈" 也不疑有他從旁邊過去~結果我到她旁邊時她後座女乘客突然開車門 我煞不住就被他開門撞倒了 .
因前方有酒測臨檢 警察看到馬上過來幫忙~接下來那位小姐看到我機車後扶手上有擦傷跟我說:"阿不然這多少 我直接給 不要浪費時間" 我回他"我要烤漆" 因為傷不只那邊而已~
小姐跟我說多少? 我說:3500 我才剛烤沒多久而已 ! 她就不回話 她覺得太貴 計程車司機也覺得有點貴 問我可不可以傷哪邊就烤單邊 我回她說有色差問題在
剩下就是警察說看要不要私下和解 計程車司機說小姐都不說話也不知道他意思事什麼 ~
接下來就是做筆錄了 拍照在我面板H殼下過前輪的位子有掉漆 撞擊點 後面側殼有擦傷 筆錄大概就是我行駛外車道被停在"道路中央的計程車後座乘車突然開門煞不住發生碰撞"行駛速度不到30公里
PS:警察說那位女乘客有喝酒 可是沒有錯因為她是乘客 計程車司機說那位小姐是突然說要下車急著回家 錢收了跟她說要注意後面 注意後面 !! 那位小姐看第一台機車過了直接就開門了 計程車司機也坦承說她也有不對因為他沒有靠邊停 也主要是那位小姐突然跟她說急著回家要在這下車 所以才停在道路中央的
警察叫我先去給車行估價 看多少 跟對方聯絡看要不要賠 不賠就上調解委員會
我今天去車行估價了 前避震(DY經典) H殼 側邊條 防燙蓋 排氣管 後扶手 三角台 後照鏡固定座 後照鏡(一組) 拉桿
價錢: 大約一萬多快兩萬
我朋友叫我可以直接去申請初步判斷 她說你又沒錯 一定是他們錯 花兩千塊很快就可以結束了 "不過有些警察會唬你說什麼如果你有錯 妳這兩千塊是要付的 "
是她們的錯 兩千塊申請費就不用你出
我想快快結束這件事也想趕快拿到錢 修車
請問我要怎麼處理比較好呢?
PS:警察說那位小姐說會賠 不過就是在於"錢"的問題
我想知道的是我現在該怎麼處理比較好 比較快速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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